为预防或减少我县局部地区干旱及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,县人影办将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。根据《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97号),为保证作业安全,特作如下公告:
一、作业时期:10月13日12时至10月18日12时止。
二、作业地点:城东新区作业点(经度115°13′纬度29°53');富水作业点(经度114°55′纬度29°42′);木港作业点(经度115°15′纬度29°43′)。
三、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作业工具,属于火药发射爆炸物品,作业场所严禁闲杂人员进入,周围30米范围内严禁围观,以防出现意外伤害。禁止以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、摄影等活动,禁止非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触碰火箭等作业工具。
四、火箭作业区域2-7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,当听到爆炸声时,应立即隐蔽,不要在外游玩观望,以免发生意外。
五、当发现有未炸弹头或超重弹片时,应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或当地政府及人影作业点联系,严禁擅自处理,以免发生事故。
六、当发生安全事故时,要保护好现场,并迅速报告当地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及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人。阳新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人:程杰,电话:18271626686。
特此公告!
阳新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
2024年10月13日
发布:周奥